神木市公安局关于陕西省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火炬传递期间神木站“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来源:神木公安 时间:2026-01-07 15:42:54 编辑:李 娜
神木市公安局关于陕西省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火炬传递期间神木站“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陕西省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火炬传递期间空域安全、现场秩序与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管控时段:2026年1月7日8时至2026年1月8日21时。
二、管控区域:神木市麟州街道和迎宾街道范围内空域。
三、管控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
四、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段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管控区域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活动。(经批准用于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的除外)。
(二)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保工作要求,经冬季运动会神木赛区安全保卫工作组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
(三)管控期间,神木公安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系统行为,神木公安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和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行为,神木公安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神木市公安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