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中心城区“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来源:榆林公安 时间:2026-02-10 20:36:40 编辑:康敬卓 责编:王丹
为确保2026“陕北榆林过大年”全国秧歌展演,榆林中心城区焰火集中展演和无人机表演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榆林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和区域
(一)焰火集中展演。
管控时段:2026年2月16日(除夕)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展演地点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空域。城东:榆阳区校场东路南侧空地(校场东路南,怀德路北);城南:榆林高新区原西部三辰;城北:榆林学院东棚改区空地(文化北路东,崇文路北)。
管控时段:2026年3月3日(元宵节)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展演地点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空域。城西:榆林科创新城体育中心南广场。
(二)全国秧歌展演。
管控时段:2026年2月20日至2月23日(正月初四至正月初七)0时至24时,3月2日至3月3日(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秧歌展演路线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空域。榆阳区新建路与人民路十字→新建北路→新建南路→榆阳中路→榆林古城大街→人民东路→市一中分校门口。
(三)无人机表演。
管控时段:2026年3月3日(元宵节)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无人机起降地点及其周边3公里范围内空域。榆林东城墙起降点:榆阳区八狮社区北(香云寺南停车场榆林卫城东城墙墙根东侧);榆林高新区起降点:榆林高新区阳光广场。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孔明灯参照此通告要求,一并列入管控范围。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依法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反规定在管控区域,管控时段内飞行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