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中心城区“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来源:榆林公安 时间:2026-02-10 20:36:40 编辑:康敬卓 责编:王丹

为确保2026陕北榆林过大年全国秧歌展演,榆林中心城区焰火集中展演和无人机表演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榆林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和区域

(一)焰火集中展演。

管控时段:2026年2月16日(除夕)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展演地点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空域。城东:榆阳区校场东路南侧空地(校场东路南,怀德路北);城南:榆林高新区原西部三辰;城北:榆林学院东棚改区空地(文化北路东,崇文路北)

管控时段:2026年3月3日(元宵节)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展演地点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空域。城西:榆林科创新城体育中心南广场。

(二)全国秧歌展演。

管控时段:2026年2月20日至2月23日(正月初四至正月初七)0时至24时,3月2日至3月3日(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秧歌展演路线及其周边1公里范围内空域。榆阳区新建路与人民路十字新建北路新建南路榆阳中路榆林古城大街人民东路市一中分校门口。

(三)无人机表演。

管控时段:2026年3月3日(元宵节)0时至24时。

管控区域:无人机起降地点及其周边3公里范围内空域。榆林东城墙起降点:榆阳区八狮社区北(香云寺南停车场榆林卫城东城墙墙根东侧);榆林高新区起降点:榆林高新区阳光广场。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孔明灯参照此通告要求,一并列入管控范围。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依法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反规定在管控区域,管控时段内飞行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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