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三十一项攻坚行动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4-05-09 06:54:11 编辑:李强 校对:张倩 责编:王丹

记者日前从市政府办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三十一项攻坚行动,相关方案已于4月27日正式印发。

本次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是:到2024年底,榆林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中心城区优良天数不少于312天;国省控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地下水国考点位监测井规范建设,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7.5%以上;固废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升,土壤、地下水安全可控,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53%以上。

其间,榆林各级各部门将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底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減,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面巩固大气、水、固废、土壤污染治理成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方面,榆林将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值守巡查和执法监管,对违规燃放行为做到“听到一起、调查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开展兰炭行业大气、水污染深度治理,严禁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统筹谋划清洁取暖持续运行补贴政策,通过煤改暖、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持续加大散煤替代力度,9月底前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城乡接合部实现散煤清零。深入开展工地精细化管控、道路扬尘综合整治、裸露土地治理、臭氧污染监管、机动车尾气管控等行动,强化污染防治。同时,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推进全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水环境治理方面,榆林将深入推进黄河干流及无定河、清涧河等支流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和精准治理,持续开展国省控断面汇水区域污染源排查整治,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河道清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提高河流水体自净能力,确保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快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逐步对临时管网、污水收集罐实施改造。鼓励污水处理厂出水再利用,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制定美丽河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同时,榆林将多措并举强化土壤污染治理,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形成能进能退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实施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项目,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推田土占林草地整治行动,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全市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低于53%。持续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以治理之名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 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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