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立规防范住宅变相超面积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10-27 00:34:14 编辑:张倩 校对:郝莉娜 责编:刘燕

近期,国内部分城市陆续出台住宅空间管控政策,整治建筑设计不规范、变相超面积等问题。10月20日,记者从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提前研判行业潜在风险、主动谋划处置举措,自2025年初陆续出台系列审查导则,顶住市场炒作、开发主体逐利短视带来的压力,通过标准化、量化管控体系从源头规范住宅设计,提前一年落实同类管控要求,走在国内同类城市前列。

针对房地产市场部分项目利用建筑设计手法变相超面积(行业俗称“偷面积”)、虚标得房率的市场乱象,我市坚持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坚决不让市场乱象积累成社会矛盾、不让设计环节“打擦边球”问题演变为监管难题。

住宅项目中,阳台、错层悬挑平台、飘窗等构件,若设计尺度失控,叠加套内挑空这类新型空间设计手法,再遇管控缺位,容易出现变相规避容积率管控,带来户型失序、产权登记矛盾、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群众信访投诉增多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针对行业发展潜在风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榆林本地实际,结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规范,先后印发《榆林市本级资源规划业务审查导则》(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等系列文件,建立起一套完整、可落地的住宅空间规划审查标准体系。

在阳台管控方面,明确单套住宅阳台总面积占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比值不超过15%的,方可按1/2计算计容面积,超出部分全部计入容积率,从源头杜绝开发商通过无限放大阳台变相赠送面积;针对市场上流行的错层悬挑平台,规定隔层不少于2个自然层的开敞错层悬挑平台,面积占套内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同时设置面积上限,且必须保持开敞状态,严禁封闭改造为室内空间,有效防范错层悬挑平台违规扩容。

针对套内挑空、飘窗等套内空间,我市同样细化明确规划审查、容积率核算、产权归属、规划核实等全链条规则。对套内挑空限定适用户型、层高及最大投影占比,严控通过挑空变相增加使用面积;明确飘窗计容认定边界,区分主体结构内外不同情形执行不同计算规则。同时,针对首层架空、风雨连廊、公共下沉式四季花园等小区公共空间,明确其公共属性,此类空间不得销售、抵押,保障全体业主公共权益,防范公共空间被违规私有化。

据悉,上述规则已经全面应用于我市新建住宅规划方案审查、规划核实等环节。在方案审查阶段严格对照导则逐条校核,从源头把好准入关;在规划核实时,将阳台、错层悬挑平台、挑空空间等作为重点核查内容,对不满足导则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倒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导则要求。

“不是等到矛盾集中爆发再去补救,而是提前预判行业风险,把规则做在前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系列导则旨在提升居住品质、强化规划刚性管控,既尊重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又守住容积率管控、建筑安全、产权清晰三条底线,有效减少因“偷面积”引发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榆林市将持续优化完善审查导则,对标国家最新规范要求,强化方案审查、规划核实等全链条闭环监管,不断提升住宅规划建设品质,让导则真正落地见效。

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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