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铁法检两院联合发布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25-07-24 08:29:30 编辑:李小龙 校对:张倩 责编:王丹

7月23日,记者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为促进社会公众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鸟类行为,西铁法检两级院日前从近年审结的涉野生鸟类案件中选取了陈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5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这批典型案例中,有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收购并向他人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处罚金4万元,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用1.8万元;有被告人在明知不能随意猎捕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以取乐为目的使用强光头灯、弹弓及钢珠等禁用工具,在西安市长安区、蓝田县禁猎区内非法猎捕雉鸡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有被告人在网络上公开售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胡兀鹫标本,侵害野生动物资源,经法院主持调解,承担野生动物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失费3.7万余元。

“5件案例涵盖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领域,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等犯罪类型,彰显了西铁法检两级院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链条打击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的鲜明态度。”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业务负责人表示,陕西作为全国野生鸟类重要的繁殖地和迁徙通道,保护野生鸟类不仅关系全省高质量发展,而且关乎国家生态安全。

近年来,西铁法检两级院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危害野生鸟类刑事案件3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追究刑事责任50人。

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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