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25-07-09 09:14:41 编辑:李小龙 校对:李强 责编:王丹

7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陕西决定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

按照计划,全省首批头雁教师岗位聘任24人,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头雁教师建立工作室,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为县中教师搭建交流成长平台,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教研、培训活动,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头雁教师岗位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头雁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工作、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评估参考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把关。表现优秀且符合基本条件者,在头雁教师岗位下一聘期内予以优先考虑,年度评估不合格者、任期内离开县中教学岗位的取消头雁教师岗位资格。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将头雁教师纳入地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作为各级名师重点培养对象,在“国培计划”和各级教师培训中优先予以安排,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长期坚守县中工作的头雁教师在提拔任用、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头雁教师“双导师”常态化支持服务机制,协调本地师范院校相关学科专家作为专业导师提供理论指导,协调本地市级以上教学名师作为教学导师提供实践指导。

教育部将对成效突出的省份在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对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在参评各级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时予以倾斜;头雁教师在参与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最美教师等推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工作室提供“同步课堂”音视频设备,给予每个工作室每年3万元的首批工作室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教科研、示范课等工作费用支出。鼓励各市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经费支持。

记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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