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进落实专利优先审查工作

来源:群众新闻网 时间:2026-10-12 09:16:41 编辑:康敬卓 校对:李娜 责编:刘燕

10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获权,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培育,该局于日前印发《陕西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办事指南》,并启动全省专利优先审查需求摸排工作,精准掌握全省各类创新主体专利优先审查实际需求。

《陕西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办事指南》旨在规范陕西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指导全省各创新主体、专利代理机构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业务办理。其中明确,专利申请、复审案件或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优先审查,第一申请人地址应当在陕西省辖区内,且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必须经全体专利申请人、全体复审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一致同意,并采用符合要求的电子申请方式。受理范围涵盖处于实质审查阶段且未作出首次处理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相关复审、无效宣告案件。双边或多边审查协议案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快速维权中心预审通道的快速审查案件,不在本次优先审查推荐范围内。

“推荐标准重点考量专利创新价值与转化运用前景。”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照《陕西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办事指南》,涉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涉及本省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已产业化实施或已经做好产业化实施准备,以及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专利申请、复审案件,可以提交优先审查请求。针对无效宣告案件,若存在涉案侵权纠纷已提交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或诉至法院,或当事人已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或者调解等情形,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提交优先审查请求。

据了解,申请主体可准备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优先审查模块线上申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核,符合条件即出具推荐意见;材料存在形式缺陷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优先审查推荐工作自优先审查请求人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名额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的优先审查数量动态调整。

群众新闻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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