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收容救护问答②

来源: 时间:2025-07-01 09:29:00 编辑:康敬卓 责编:王丹

鸟类作为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成员,是生态环境的指标之一,对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遇到“落难”的小鸟,要先观察再行动,判断小鸟处于什么状况,同时尽快联系专业人员前来救援,确保这些大自然的“精灵”得到妥善的救护。

戴胜 关克/摄

看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怎么说

哪些部门收容救护野生动物?

第五条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参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因受伤、受困等野生动物需要收容救护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及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

怎么规范收容救护程序?

第八条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接收野生动物时,应当进行登记,记明移送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接收时间等事项,并向移送人出具接收凭证。


第十一条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记录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措施、状况等信息。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将处理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的全过程予以记录,制作书面记录材料;必要时,还应当制作全过程音视频记录。

怎么处理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

第十条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


(一)对体况良好、无需再采取治疗措施或者经治疗后体况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适合该野生动物生存的野外环境放至野外。


(二)对收容救护后死亡的野生动物,应当进行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检疫合格且按照规定需要保存的,应当采取妥当措施予以保存。


(三)对经救护治疗但仍不适宜放至野外的野生动物和死亡后经检疫合格、确有利用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其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调配处理。


处理执法机关查扣后移交的野生动物,事先应当征求原执法机关的意见,还应当遵守罚没物品处理的有关规定。

鸟类救护注意事项

1. 真正需要救助的情况:

① 具有明显的伤口或血迹;

② 脑袋耷拉、嘴边有分泌物、呼吸困难、翅膀无法收拢、无法站立或全身颤抖等;

③ 羽毛严重受损,影响飞行能力。


2.在检查身体或应急处理时,如果鸟儿挣扎剧烈,则应立即停止,并将鸟放置于光线黑暗但通风良好的纸箱中,并尽快送至专业机构救助。


3.抓握鸟时,要注意方式和力度,避免对鸟类和自身安全带来伤害:

① 中小型鸟类,从鸟的背后把握,控制住翅膀、双腿、下颏等,避免乱啄和挣扎;

② 较大型鸟类,可用自己的身体和一只手控住鸟身体,另一只手抓住腿的关节处,另一个人可以辅助控制住鸟的头和颈部;

③ 猛禽,可用一只手将鸟的背部靠近自己的身体,另一只手抓住腿部关节。过程中要注意戴好防护用具。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