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碧波”成“泪波”——暑期防儿童溺水须多方共筑“生命堤”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7-23 09:29:09 编辑:李 娜 校对:李强 责编:王丹
近期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多起儿童溺水事件,如同一声声刺耳的警笛,撕裂了夏日的宁静,也刺痛了社会的神经。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一个家庭不可承受之痛,更是对全社会安全责任意识的严肃拷问。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7万人溺亡,其中未成年人占比超过半数,溺水已连续多年位居1至14岁儿童意外死亡原因之首。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更是无数亲人“泪波”长流的真实写照。
细究悲剧成因,不难发现,多起事故均源于几个根深蒂固的“认知陷阱”:一是盲目自信,认为“结伴下水”等于安全,实则同伴间易相互怂恿,遇险时又因缺乏急救常识,导致“一人落水、多人施救、群体溺亡”的连锁悲剧;二是监护错位,部分家长误以为“在场”即“安全”,殊不知在非正规水域,即便家长在旁,突发状况下也难以及时施救,唯有全程近距离、不间断的专注看护,才是真正的安全屏障;三是侥幸心理作祟,即使曾受劝阻,仍有孩子被酷暑和好奇心驱使,贸然进入情况不明的野外水域,将命运交给侥幸,换来的往往是无法挽回的代价。
当前,榆林正值盛夏,天气炎热,孩子们暑假期间亲水、玩水的愿望愈发强烈。防范儿童溺水,绝非某一方之责,而是一道需要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作答的“必答题”。
第一,家庭监护须摒弃“盲区”,落实“四知道”。家长是儿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暑期务必克服麻痹大意,切实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陪伴不仅是物理距离的靠近,更是安全意识的全程在线。请务必选择正规游泳场所,并确保孩子始终处于视线可及、救援可达的范围。
第二,学校教育须突破“形式”,强化“实战力”。假期前的一纸通知远不够,学校应将防溺水教育从“书面”转向“心间”。通过播放警示纪录片、组织社区实操演练等方式,让学生直观感受野外水域的暗流、漩涡与温差危险,并系统教授科学施救与自救技能,尤其要强调“见义智为”而非“盲目下水”。
第三,社会防线须织密“网络”,提升“应急力”。水利、应急、公安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应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库、废弃采砂坑等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密设置醒目警示标识,配齐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等应急设备,并探索利用无人机巡查、智能监控报警等技防手段,确保危险发生时“有器可用、有人能救”。
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让我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每一次提醒、每一次巡查、每一次监护都落到实处。唯有三方合力,堵住每一处安全漏洞,才能让碧波荡漾的夏日真正成为孩子们快乐的记忆。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