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梧柚女子健身会所7月28日前退费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5-07-25 08:16:42 编辑:李强 校对:张倩 责编:王丹
执法人员在查阅相关资料。 刘红 摄
7月14日,榆林传媒中心全媒体报道了榆林梧柚女子健身会所退费承诺成空谈的新闻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明珠路市场监管所对此高度重视,责令梧柚女子健身会所于7月28日前退费,否则立案查处。
7月23日,记者来到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明珠路市场监管所了解情况。“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我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解,经营者于6月13日向我所送来书面承诺,表示一个月内进行转卡。如一个月后卡未转出,也会全额退款。一个月后消费者向我所反映说,她们仍未收到退款,我所又组织双方进行线下调解,经调解未达成一致退款意见,随后我所约谈了梧柚女子健身会所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并未明确答复于7月28日前进行退款。如经营者未于7月28日前履行退款,该行为将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因此,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退款要求,我所将进行立案查处,经营者可能会面临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处罚。根据后期经营者的配合情节,我们将给予5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经营者拒不缴纳罚款,我们将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提请人民法院实行强制执行。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珠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李雄说。
消费者能否在7月28日前收到退款,小红热线将持续关注。
记者 刘红 张瑜 实习生 高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