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骑车酿事故 法官“缝补”邻里情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8-12 08:04:24 编辑:李强 责编:王丹
近日,在榆林某小区的消防通道,11岁的李某骑电动车载着同为11岁的赵某发生侧翻事故,导致赵某受伤。交警对事故认定:李某违规骑行、操作不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原本相熟的两个家庭,因这起事故的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赵某父母诉至榆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0万余元。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分别给两家人打了电话。电话里,赵某妈妈表示不是非要多少钱,而是怕孩子留下后遗症;李某爸爸一直在叹气,说自家孩子吓得晚上做噩梦,该赔的他们愿意赔,但是数额太大了他们也承担不起。法官考虑再三,认为两家人楼上楼下住了5年,若简单一判了之,邻里情分就算断了。
于是,法官把两家人叫到调解室,引导双方把问题从“赔多少”转向“怎么让孩子都好起来”。最终,赵某父母主动撤回伤残鉴定申请,自愿将诉讼请求金额从10万余元降至1万元;李某父母则取来现金,当着法官的面,交到赵某父亲手中。
记者 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