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被列失信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7-07 09:28:56 编辑:郝莉娜 责编:王丹

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申请执行人何某与被执行人何某甲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书生效后,申请人于2025年2月10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判决书,被执行人何某甲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是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何某借款本金5万元;二是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何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三是承担案件受理费2050元、执行费3127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何某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横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于2025年4月8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名单,对其信用进行惩戒。

记者 刘红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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