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品不满意申请退货,商家10分钟内审核通过

来源:法治日报 时间:2026-03-14 08:54:41 编辑:郝莉娜 责编:王丹

“以前网购总像拆盲盒,生怕拆开是‘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天差地别,退不了货,只能吃哑巴亏。现在有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撑腰,心里很踏实。”北京市民程女士看着手机里刚完成的退货订单,语气里满是感慨。

程女士经历的背后,是无数普通人在消费路上被制度守护的真实写照,更是制度落地生根、惠及民生的生动缩影。

受访专家认为,“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既完善了我国消费领域的退货规则,又成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关系、保障公平消费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

制度落地助力消费

今年年初,程女士在某电商直播间看中一款水晶手串。镜头里,手串通透莹润,阳光一照便折射出细碎的光泽,主播反复强调“天然水晶,质感拉满”。她当即下单。当快递盒被拆开的那一刻,她的期待瞬间落空——手串的通透度远不如直播间展示的那般澄澈,色泽黯淡几分,手指触摸起来的质感也略显粗糙。

“当时心里挺不是滋味,毕竟花好几百元买的手串,可转念一想,还有‘七日无理由退货’,不用硬着头皮留下不喜欢的东西。”程女士说。次日一早,她根据平台提示发起无理由退货申请,拍摄几张水晶手串的实物照片,备注“实物与预期不符,无质量问题”,点击“提交”。

让她惊喜的是,申请提交不到10分钟,商家便通过了审核。客服还主动发来消息,提示她可以选择上门取件,无需自己跑腿寄快递,甚至贴心告知她“水晶易碎,上门取件时请做好防护”。

“我本来还担心商家找借口拒绝退货,毕竟这不是质量问题,只是我自己不满意。没想到整个过程很顺畅,上门取件的师傅很细心,当场核对完打包带走了。”程女士回忆说。3天后,程女士收到全额退款,那一刻,她真切感受到了这项制度带来的“实惠”——不用委屈自己,不用耗费精力协商,消费者的喜好,终于有了被尊重的底气。

程女士的顺利退货,是“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落地的一个小小切面。如今,不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这项制度都在从“被动执行”变成“主动践行”,一步步走进普通人的消费生活。

“没想到在外地逛街还能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个春节来得太值了!”湖南省长沙市居民陶女士说。今年2月14日下午,她在湖北省武汉市旅游时,得知江汉路步行街率先试点“外地游客先行赔付”机制——步行街各大商业体入口处均张贴醒目的告示,上面标注着“无理由退货”“24小时先行赔付”“线上一键申请”等核心信息,不时有游客驻足观看、拍照;步行街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则主动上前,耐心解答游客关于赔付流程、适用范围的疑问。

陶女士放心地在步行街中心百货购买了一件春装。她表示:“以前在外地旅游,买东西最担心的就是退不了,现在可以放心大胆地买买买了。”

明确双方权利边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解决了无数消费者“买错、买不合适、买不喜欢”的困扰:在北京打工的小李购买的西装,试穿后发现不合身,提交申请后很快就能退货;北京市民张女士网购的婴幼儿护肤品,宝宝使用后轻微过敏,商家主动配合退货……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商家合理利益、促进电商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网络消费具有远程性、虚拟性,消费者仅能通过文字、图片、视频获取商品信息,受拍摄灯光、角度等因素影响,难以全面、真实地感知商品实际状况,信息存在不对称性。现实中,不乏存在部分商家随意扩大不适用范围,变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陈音江解释说,为此,我国设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旨在弥补线上消费的短板,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

“‘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之所以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因为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均明确了边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吴景明进一步解释说,该制度设立的初衷,并非针对商品质量瑕疵或缺陷,而是从消费偏好与消费体验出发,赋予消费者更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在采访中,他向记者提及一个细节,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某手提包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却未说明理由,法院认定其未履行法定提示义务,该提示条款无效,支持消费者退货。商家排除无理由退货权,须在页面显著位置明确告知并说明法定事由,不得擅自扩大解释范围。

“‘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对交易实质公平与契约自由的有力捍卫,该制度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对双方权利行使均作出合理规制,对保障消费公平、优化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吴景明说。

扩展制度适用范围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从立法、执法、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三个维度协同推进。

吴景明建议,随着法治健全与市场经济成熟,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序扩展到现场购物、以经营为目的的二手商品市场、特殊商品的无理由退货等,并同步跟进约束机制。

陈音江认为在执法层面应从三个方面优化“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线上监管,重点规范网络、电视、电话等远程购物场景,严查商家擅自扩大不适用范围、违规拒绝退货行为,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罚;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由平台对商家退货规则进行审查,对违规商家采取限流、扣分等处置,必要时报送监管部门;加强普法与案例引导,监管部门加大对制度的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商家规范经营、消费者理性行权。

受访专家还建议,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离不开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诉讼),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陈音江认为,首先是强化商家主体责任,及时响应消费者合理退货诉求;其次是畅通投诉渠道,提升调解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对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再次是降低仲裁门槛、简化程序,构建适配小额消费纠纷的便捷仲裁机制;最后是加强司法保障,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还可以借助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对商品信息、交易记录、退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智能研判,既可提示商家规范经营,也能为监管部门提供违法线索,精准发现不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行为。此外,通过技术手段及时识别恶意退货、恶意牟利的消费者,形成信用约束,实现对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向平衡保护。”陈音江补充道。

漫画/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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