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上门 法官巧解纷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5-06-24 15:12:27 编辑:张倩 校对:郝莉娜 责编:王丹

“没想到法官能亲自到家里来调解,省去了我来回奔波的麻烦……”近日,一场特殊的调解在当事人的家中进行。案件的承办法官为行动不便的被告“上门服务”,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牛某与被告张某本是多年好友。2012年11月6日,被告张某向原告牛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20‰。借款后,张某突发疾病,导致行动不便,经济状况一直未能好转。牛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目前行动不便,卧床休养,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于是决定将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让司法服务“上门”。

在张某家中调解时,起初原告牛某情绪激动:“我们本来是多年好友,但我自己也有家庭需要开销……”张某则面露难色:“我也想还钱,但一时间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针对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从法理、人情入手,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劝说牛某。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原告放弃全部利息请求,被告当场兑付5000元,剩余欠款分期支付。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承办法官表示,上门调解是小事,却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解决了特殊人群的诉讼困难。

(记者 刘红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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