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岸边的“绿色司法”——佳县人民法院守护黄河生态的司法实践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9-08 09:20:39 编辑:郝莉娜 责编:刘燕

佳县人民法院干警在木头峪古镇广场分发普法资料。李欢欢 摄

近年来,佳县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扎实推进“法护绿水青山”生态司法保护行动,坚持治罪与修复并重、办案与普法同步,以精准有力、刚柔并济的司法举措,为辖区生态底色添彩,为黄河流域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绿色屏障”。

回访复绿,荒坡新生

判决不是终点,生态痊愈才是答卷。佳县法院创新构建“司法裁判+多方联动+第三方监督+长效管护”全链条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修复回访,形成“审判—整改—回访”闭环机制,真正实现“审结一案、修复一片、规范一方”。

此前,当事人庄某某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平整荒草地,改种高粱、杏树,致使大片林地遭到毁坏。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决生效后,法院并未一判了之。

近日,佳县法院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再次深入涉案地块,实地核验生态修复成效。放眼望去,曾经被开垦的裸土已覆土复绿,成行柏树苗迎风而立、长势喜人,这片一度“受伤”的土地正重新焕发生机。

送法进镇,法润民心

“如果黄河滩上的河砂谁想挖就挖,那我们的河堤还稳不稳、家园还安不安全?”在木头峪古镇广场,一场接地气的“以案释法”普法宣讲,引来众多群众驻足聆听。

干警们结合本地真实案例,讲述被告人张某某在禁采区内无证采挖河砂、非法获利19万余元,严重威胁河道行洪安全,最终被依法严惩的经过。他们用乡音土话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条文,把“法言法语”变成百姓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理”。

身边案胜过一堆大道理。佳县法院坚持深入黄河沿岸村镇,用生动案例播撒法治种子,让“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这正是“全民参与”治理模式的鲜活注脚。

巡回庭审,惩教并行

“我一直以为,采点石头算不上什么大事。今天站在这法庭上,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无知。”在案发地附近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当庭悔过。

经查,张某某、郭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山采石,开采量达6836.69立方米,价值35万余元,严重破坏地形地貌,加剧区域水土流失。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逐项查明犯罪事实和生态损害后果,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趁热打铁,向旁听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释法说理。一场公开庭审,就是一堂最生动的法治课——让旁听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让更多人明白,黄河的每一寸水土,都容不得任性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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