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办案从“单打独斗”转向“协同作战” 佳县推行“镇案县审”管控机制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6-04-22 09:14:07 编辑:郝莉娜 责编:王丹
“我认为该案证据不足,暂不符合立案条件,请你补充证据后重新报送。”近日,佳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对协作区内某镇纪委提交的立案申请进行审查。此前,该镇纪委对某村党支部书记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协作区审查认为,谈话材料中关键问题交代不清,要求该镇纪委补充谈话、完善证据后重新报送。
这一案例是佳县推行“镇案县审”机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程序不规范等短板,佳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起一套覆盖案件入口、质量把控、成效检验的全流程管控机制,推动基层办案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
“过去有的案子‘查审不分’,定性拿不准,甚至出现‘凑数案’‘人情案’。”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佳县纪委监委明确要求镇(街)案件必须先由协作区纪检监察室进行前置审核。协作区不仅对立案申请的必要性严格审查,还同步审核各镇纪委的结案卷宗,由分管领导签字背书。“把好案件了结关,就等于守住了第一道防线。”这位负责人表示。
查审分离、层层把关,拧紧责任链条。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在前置审核后进行终审,对每一起案件开展全面“体检”,不符合办案要求的坚决退回补正,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及时纠正,绝不止于“就案审案”,更注重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同时,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领域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
成效好不好,评查见分晓。佳县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常态化抓手,由审理室牵头,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查办的案件逐案“过筛子”。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到程序手续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通报,并限期整改。今年以来,累计评查案件30余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50余个。
通讯员 李千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