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洲放飞“三有”野生鸟类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5-07-10 01:27:22 编辑:康敬卓 校对:李强 责编:王丹
7月7日,子洲县林业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佛殿堂生态公园开展“三有”野生鸟类放飞活动。
据悉,此次放飞的鸟类包括石鸡2只、环颈雉2只、金翅雀3只、灰伯劳1只、灰喜鹊1只和暗绿绣眼鸟1只。这些鸟类均为前期执法收缴的“三有”野生动物,经过专业机构一段时间的精心救护与科学观察,确认这些鸟类健康状况良好,已达到野外放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非法狩猎、捕杀或交易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通讯员 李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