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记者跟随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开展节前夜查统一行动。一名驾驶陕K牌小轿车的司机在行驶至滨河路时,被民警拦下检查,在检查证件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蔡某满脸通红,满身酒味,说话间还带着醉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提示“对不起,您喝酒了”。随后蔡某被民警带到交警二大队机动中队,抽血鉴定结果显示蔡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5.79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醉驾,民警告诉记者,蔡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样在金沙路,一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被民警拦下,在现场检测时,同样提示“对不起,您喝酒了”。该驾驶人坦白道:“过年了,家里亲戚朋友来了,就喝了三两白酒,实在对不起,我承认错误”。随后该非机动车驾驶人被处以警告和20元的罚款。
此次行动中,二大队全警动员,在榆林城区西沙、东沙、老城区、南郊等区域车流密集干道、酒店、饭店周围等设立15个固定检查点。重点查处酒驾、醉驾、大货车禁限行、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二大队民警采用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缝隙”的高压严管态势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
本次夜查行动共查获酒驾起6,涉牌涉证6起,大货车闯禁行9起,面包车超员载客2起,劝导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34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17起,劝导教育行人乱穿行、闯红灯35起。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冯绥峰提示大家:春节期间,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莫酒后驾驶。
记者 崔瑞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