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五号)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选举胡立平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4月16日
胡立平同志简历
胡立平,男,汉族,1971年11月生,陕西西安人,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在职法律硕士。历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副检察长、党组成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助理,2010年10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正县级)、党组成员,2016年8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2019年8月任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